本报右江区讯
一女子先后两次以与他人结婚为幌子,骗取彩礼达7万余元,1月26日被右江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5000元。
2013年10月,黄某(女)通过他人介绍与河南籍男子王某相亲认识。没过多久两人的感情迅速升温,便开始谈婚论嫁。王某提出到黄某家看望其母亲,黄某以当地风俗要给老人红包为由向王某索要了一个1360元的红包。半个月后,黄某答应嫁给王某,且同意和他一起到河南生活,但提出要彩礼38000元。“求妻心切”的王某二话不说便将38000元转入了黄某的银行账户。不料给了钱之后,这位“准妻子”便不见了踪影,电话也联系不上。
2014年3月1日,黄某又通过他人介绍认识河南籍男子张某。在短短的几天内,便以同样的伎俩骗取了张某的彩礼31000元,得钱之后再玩失踪。黄某两次把自己“嫁”掉,骗取被害人共70360元。案发后,黄某将诈骗所得的款项还给了两名受害人。
□李婉婉
黄建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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