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新闻 社会新闻 财经新闻 股市新闻 国际新闻
地方网 > 新闻 > 社会新闻 > 正文

讨论“开房局长”要法尺

来源:北部湾晨报 2015-03-19 10:08   https://www.yybnet.net/

去年备受关注的“开房局长”一案,近日宣判,曝光信息的黄某某、缪某某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年和10个月,并各处罚金2000元。判决一出,网上不少声音表达了异议,认为二人“反腐有功”,不该如此定罪量刑。其实,这样一些说辞,表面上是为反腐,实际上却走向了法治的反面。

先回顾一下案情。现已查明,黄、缪二位温州商人,2013年8月欲合伙投资经营二手车交易市场,未能获得项目审批,便认定该县工商局干部王某“从中作梗”、故意刁难。两人勾结一公安民警,搞到王某的身份信息及开房记录。而后,在多家网站发布王某开房200余次、个人及家庭房产等信息,引来大量转发。遭曝光的王某最终不堪重负卧轨自杀。这些事实,当事各方并无异议。

法院最终认定二人行为构成犯罪。正如公诉机关的指控,一方面二人获取他人信息手段非法,一方面主观臆断、打击报复,并不是所谓的反腐举报。对此,我们应当秉持公民基本理性,认识到任何人、哪怕是贪腐官员的隐私权、公民权,都要受到法律无差别的保护。更何况,直到今天也没有证据证明王某贪腐。即便有贪腐行径,从纪检监察部门到公检法机关,我们也拥有着一整套完整的检举揭发程序与制度。

从当初的转载网帖,到如今宣判后的“群情激愤”,不少网民其实都被一己的情绪所左右,失去了独立判断的立场。见到“开房”就想到腐败,想到腐败就必须一棍子打死,而对违法的信息侵犯、人格亵渎倒是宽容至极。殊不知,这不啻对“莫须有”的罪名的坐实,同时对“肯定有”的罪名的放纵。先入为主的价值判断,会让人忘记司法的独立与严肃,不自觉地进入舆论审判的角色。

我们痛恨腐败,但也要依法反腐;我们支持检举,但不能走向另一个极端,把诬陷、报复视作良善之举。纵使有罪之人,同样拥有不可侵犯的公民权利,对这一权利的维护,就是在维护我们自身的利益,因为人人都有被诬陷的可能。法治的衡平之道,就在于摒除情绪的左右,一切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法治中国建设者们内心不可或缺的共同信仰。

当然,悲剧延伸至此,当地政府部门也脱不了干系。一则,对官员的财产公开,个人与家庭相关情况的依法披露,走得还是慢了些,留给社会不少腐败猜想。二则,事发之后的回应太慢太低效,不仅没有避免自杀的结局,也让开房的真相湮没。从这个角度看,法治政府才是法治中国的先行标杆,积极主动地公开与监管,才能避免法治悲剧的重现。 (井桥夕)

新闻推荐

心理医生成药品“快销员”?

这无疑是个巨大的尴尬:你赶往医院,渴望一次心理上的疏导,但却面对的是“做几道测试题”和“领回一大堆药”的匆匆结局。尴尬背后是巨大的反差:同样心理诊疗一小时,医院收费不到50元,社会上心理咨询师开...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讨论“开房局长”要法尺)
频道推荐
  • 公园里的捐赠 王溱
  • 图说天下 2022年04月16日A07版文章字数:434朗读:
  • 迄今发现的最远恒星 也许开启了研究早期宇宙的新窗口
  • 各地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
  • 俄通报乌千余守军投降美将供乌8亿美元军援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