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谁都有些小爱好,然而在西林做生意的王某却因为自己的小爱好——赌博,深陷团伙诈骗“杀猪”圈套,经历了一场十赌十输的噩梦。今年3月,右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团伙诈骗案。以犯诈骗罪判处罗某、韦某、杨某、陆某、谭某等5人有期徒刑9个月至1年2个月不等;责令这5人共同退赔王某经济损失13320元;并依法对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罗某等人设计了一个怎样的“杀猪”圈套,王某又是如何被骗入局的呢?这事得从2014年7月6日说起。当天,韦某找到罗某,说他以前在隆林是做“杀猪”生意的(即找人来赌博,然后合伙算计让人输钱,后将所得的钱财平分),现在想要找一个身上有钱而且很好赌的人来“杀猪”。罗某同意与韦某合谋后便联系了会出老千的杨某,随后再由韦某联系王某,约其到右江区娱乐。当日傍晚,杨某便开车搭载陆某、谭某及杨某的妻子吴某来到右江区。晚9时许,韦某将王某约出来后,先让杨某的妻子吴某和她的一个女性朋友陪王某喝酒直到第二天凌晨时分,随后罗某、韦某、杨某、陆某、谭某等5人与王某相约在右江区某酒店的房内打“三公”赌博。
在罗某、韦某、杨某、陆某、谭某等5人的精心安排下,王某很快就被杨某出老千赢走了身上的9000多元现金。但深陷其中的王某输钱后并不服气,又到银行取了6900元准备回来继续“拼杀”。王某回到酒店房间后,又与杨某等人继续打牌。但十赌十输的噩梦并未结束,王某身上的现金很快就又被杨某等人赢光了。期间,王某还将自己的一条金玉项链以5000元的价格抵押给了陆某,从陆某手中拿到的5000元后很快被杨某等人赢走。
案发后,公安机关从韦某身上扣押到850元,从陆某身上扣押到1000元及金玉项链一条,从杨某身上扣押到320元及作案工具胶水一瓶、竹签一根、铁片一片、扑克牌六张、西裤一条,从谭某身上扣押到410元。2014年9月14日,公安机关已将上述扣押的2580元及金玉项链一条发还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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