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的小伙唐勇(化名)因糖尿病导致双眼视力突降,看东西模糊不清,去年夏天,他来到达川区南城一家眼科医院进行手术治疗,哪知手术后,小伙双眼竟然丧失光感,陷入一片黑暗……
先后做了三次眼部手术
8日,在达川区南城一间简陋的出租房内,双目失明的唐勇木讷地坐在一把木凳上。提到今后的生活,小伙禁不住泪流满面,“早知道会这样,当初真不该去做手术哇!”唐勇的姐姐和父亲本来在外地打工,唐勇双眼失明后,他们在南城租下了这间不到20平米的房子,并申请了法律援助,希望能够通过诉讼维护权益。
唐勇是达川区黄都乡人,本身患有糖尿病,几年前,他感觉双眼视力下降得厉害,看东西有些模糊。去年7月,在老乡的推荐下,在外打工的唐勇来到南城一家医院治疗。入院后,医生诊断唐勇属于双眼增值性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双眼玻璃体积血、右眼视网膜脱离。7月23日,唐勇的右眼做了手术,一周左右出院。10月23日,唐勇再次来到医院,当天,医院对其左眼亦施行了手术。几个月后,唐勇又到医院做了第三次眼部手术。
术后失明医患双方存争议
据了解,手术后唐勇一直没有感觉到明显的效果,他还曾经发了一条说说,“这手术做得的确不怎么样,一个月过去还没效果,花了钱还不如以前……”现在,小伙子的双眼连基本的光感都没了,“我的眼前就是一片黑,什么都看不见。”
手术前,唐勇还很高兴地跟姐姐说,做完手术,看东西就可以清清楚楚了,没想到,现实竟然跟他开了这么残酷的一个玩笑。
唐勇及其家人认为,医院方诊断有误,手术治疗方法违规,护理不规范,其诊疗过错行为与患者双眼无光感有因果关系。
而医院方则认为,医方诊断正确,治疗及处理措施得当,其双眼无感光系自身病情所致,与诊疗行为无关。
鉴定:“医方承担轻微责任”
4月15日,市医学会组织相关专家对唐勇与医院的医疗争议进行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组讨论后认为,医方对患者的入院诊断正确,第一次右眼手术无违规操作。医方在患者第二次入院当天又施行左眼手术,违反了诊疗常规:首先,医方在第一次对右眼手术并未达到预期效果的情况下,于第二次入院当天就施行第二次手术,未充分评估病情的严重程度和第二次手术的风险;医院未按规定严格监测和控制好血糖后再考虑是否手术;对此高风险手术,院方未充分进行医患沟通,患者对再次手术的效果预期与实际相去甚远。
鉴定书指出,“患者目前所患白内障、青光眼、增值性视网膜病变、牵拉性视网膜脱离、眼内出血,并发展至视力无光感,为糖尿病严重眼部并发症病情进展所致,是导致双眼失明的根本原因。医方在第一次手术治疗右眼未达到预期效果的情况下,盲目施行第二次左眼手术,未能有效延缓左眼失明。”
该鉴定书认定,“本病例属于二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轻微责任。”
做好准备“对簿公堂”
据记者了解,唐勇家庭本就贫穷,做眼部手术已经花费了一笔不小的医疗费,目前唐勇整天在租住房内不是蒙头大睡就是呆坐不语,唐勇的父亲为了照顾儿子也无法外出打工,一家人每天只能吃白饭咸菜。
达川区卫生局监督股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市医学会做出的鉴定书可以作为维权依据,他们建议唐勇一家在法律的框架内,依法进行维权。而唐勇及其家人则认为,“医方不应该只承担轻微责任。”由于双方达不成一致的赔偿协议,目前唐勇已经申请了法律援助,并准备重新申请医疗鉴定,同时做好了与院方对簿公堂的准备。
(本报记者 迟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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