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刘文 通讯员 陈平 曲响玉)任职期间不检点、为他人提供帮助并索要贿赂、吃拿卡要……近日,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犯罪嫌疑人张某利用职务之便3次受贿8万余元。目前,公安机关已将犯罪嫌疑人张某刑事拘留,并追回全部赃款8万余元。
据了解,张某为我市埠村街道办事处某公司生产部副经理,主要负责对公司生产设备采购工作。今年2月,该公司总经理接到匿名举报采购经理张某帮他人中标并收受贿赂。随后,公司对张某采取停职处理。3月24日,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报案后会同埠村派出所立即展开侦破工作。经审查,嫌疑人张某于2008年6月至2015年2月在该公司任职。自2012年以来,张某利用职务之便,多次为他人中标提供帮助并索取收受“好处费”达8万余元。
据张某自己供述,其共收受贿赂三次。2013年7月江苏省某公司发酵罐中标后,他以借钱名义收受江苏省该公司赵某现金3万元;2013年10月上海某公司冻干机中标后,张某在重庆收取上海该公司陈某现金2万元;2013年11月南京某公司空调机组中标后,张某收受南京该公司尹某现金3万元。据介绍,张某收取的8万余元赃款主要用于个人买房、日常消费。目前,赃款已被全部追回,嫌疑人张某也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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