俸荣臻在法庭上接受宣判。今报记者赵劲松 摄
今报记者赵劲松 通讯员吴凰汇
8月20日上午,在防城港市中级法院,防城港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原董事长俸荣臻涉嫌受贿案开庭宣判,因受贿493万元,他一审被判刑12年。去年以来,城投公司曝出“塌方式”腐败案,9人因受贿罪被判刑,涉及工程方面的原领导层几乎全军覆没。
老板行贿供出一串“硕鼠”
44岁的俸荣臻是桂林恭城人,参加工作后就未离开过工程建设领域,先后在建设部门和国有企业担任领导职务。
49岁的马某(已被判刑)是广东一家建筑公司的负责人,曾在防城港市进行多个项目的施工。去年4月,因涉嫌行贿,他进入检察机关的侦查视线。很快,他首先“咬”出城投公司原工程部副主任郭某及多名管理人员,引起该公司“地震”。
此后,城投公司多名管理人员被有关部门调查,俸荣臻也被调离公司。去年5月5日,他感觉“情况不妙”,主动向防城港市纪委投案,并退出钱款48.9万元。
经统计,城投公司受贿系列案总额达人民币874万元,占了防城港市近5年来贪污贿赂案件涉案金额的近三分之一。
春节收120万元“过节费”
在俸荣臻的受贿记录里,刘某不仅是最早“腐蚀”他的人,也是最舍得下“血本”的人。刘某是湖南一家建设集团在广西的负责人,防城港市南北大道A、B标工程、防城港市职教中心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市行政中心区“三横二纵”路网工程等6个项目由该公司施工。
为保障工程的顺利推进,在2010年至2012年,他先后三次向俸荣臻行贿共计250万元。仅在春节送上的“过节费”,一次就高达120万元。
据了解,俸荣臻受贿的钱款,多与防城港市兴港大道(现名北部湾大道)的工程有关。作为该市的“形象工程”,这条路成了他名副其实的生财之道。2011年,防城港市兴港大道2个标段的道路工程由马某所在的公司承揽,在不到两年的期间里,马某先后向俸荣臻行贿147万元。
此外,在城投公司综合楼弱电系统工程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防城港市东湾大道工程等项目上,俸荣臻也没有放过受贿的机会。
8月20日上午,防城港中级法院对俸荣臻作出一审宣判。法院认为,俸荣臻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工程施工方人员马某、刘某等人送给的钱款493万元,构成受贿罪,因具有自首情节,被判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公司9人因腐败落马
防城港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李琴琴介绍,在防城港的城市建设中,城投公司参与建设了北部湾大道、东湾大道、白鹭公园、红树林大厦等一系列市政工程项目。
去年以来,该市两级法院先后审理了涉及城投公司的腐败案件13件,其中受贿罪9件,行贿罪4件,包括该公司工程部、合同管理部、预结算部等部门的负责人、普通职员都有人落马。
在城投公司的系列腐败案中,由于施工方得到“关照”,虚开工程量、套取工程款、质量低劣的工程顺利通过验收等问题层出不穷。记者调查发现,市民反映最为强烈的是北部湾大道工程,仅通车半年,部分路段就出现网状开裂、下沉等病害,路面每隔一段时间便损坏,修了坏,坏了修,严重影响了市内交通的畅通与过路车辆的行驶安全。
该院法官表示,城投公司窝案的产生原因,除了“上梁不正下梁歪”以外,公司监管制度也存在很大缺陷,监理制度形同虚设等方面也该引起重视,建议建立相应的追责制度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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