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言
“月供341元,买6S,立减300元。”在很多高校,类似于“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这类分期贷款购物广告异常醒目。近日,河南一名大学生通过10多家互联网借贷平台,利用同学的私人信息借款数十万元,因无力偿还而跳楼自杀。一段时间以来,“校园贷”引发的借贷隐患甚至债务悲剧,不时见诸媒体,提醒我们必须绷紧风险教育这根弦。
2009年银监会下发通知,分年龄段叫停银行向学生发放信用卡的业务。此后,传统银行信用卡部门很难进入到大学生金融借贷市场。这也给所谓的“校园分期贷”一类的业务提供了机会。
据有关人士介绍,相比信用卡的申请,“校园分期贷”的办理流程相对简单。正因为贷款门槛低、条件限制少、办理快捷,才具有校园吸引力。而校园分期贷公司盈利无非两个途径,将从借货平台公司贷款的利息率反压到学生身上,或与电商讨价还价,形成“商品低毛利+还款高利率”或“商品高毛利+还款低利率”的盈利模式。
应该说,“校园贷”有其积极意义。据统计,学生贷款主要用于消费、创业、助学。“校园贷”作为互联网时代的新兴产物,的确为尚未具备收入自足能力的大学生,打开了一扇“经济解困”的窗。然而,高利息也意味着高风险,尤其对于涉世未深的大学生来说。
网络借贷平台的安全缺陷和风险漏洞,在很大程度上给“校园贷”乱象添了一把“柴火”。如果借贷平台放纵甚至迎合虚假消费能力,那么无异于把自己推向风险的暴风口。
因此,不管是学校、还是家长,都应该做好防范措施,正确应对“校园贷”的到来,教育学生理性消费,合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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