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弟弟索要债务未果,却将债务人哥哥打伤。经宣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钱某有期徒刑一年。
深夜喊救命
2014年的一天晚上11点多钟,市民赵女士和丈夫王先生已经上床休息,突然听到了客厅传来了敲门的声音,王先生随后起床去开了门。没一会儿,赵女士听到了丈夫和人说话的声音,想着应该是王先生的熟人来有事,就没有在意。
十多分钟后,当赵女士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突然听到了砰砰就像打人的声音,赵女士翻身起床后,还听到了客厅传来了丈夫喊“救命”的声音。
赵女士赶紧跑到了客厅,看到了两人将自己的丈夫按在了地上,一个按着他的头,一个按着他的背。赵女士见状连忙跑出大门外喊邻居来帮忙。等赵女士带着邻居前来,家里只有王先生一个人了,之前打他的两个人已经不见了踪影。赵女士连忙将丈夫扶起来,发现丈夫的左脸脸颊肿得很厉害,嘴里还流着血,地上还有一颗带血的牙齿,众人见状连忙报了警。
债务纠纷是缘由
在案件调查的过程中,被打的王先生表示自己的弟弟欠了对方的钱,对方找到自己的弟弟后,准备为此事打架。王先生听说了,就劝对方说每月还一点,过一段时间之后对方等不及又来催债,于是双方发生了口角,最终对方两人将王先生按在地上打了一顿。
当时参与打人的钱某交代称王先生的弟弟欠了自己2万元钱。他和王先生的弟弟约好见面后,对方表示没钱还,就在双方快打起来的时候,王先生赶到了现场劝架,保证自己弟弟每个月还2000元,如果不还钱,将由王先生负责找到弟弟还钱。
但是第一个月王先生的弟弟还了2000元之后,第二个月就再也找不到人了。于是他打电话给王先生,要求他找到王先生的弟弟还钱,王先生表示自己找不到,双方还在电话里发生了争吵。随后他打车赶到了王先生的住处,让王先生找到他的弟弟赶紧还钱,随后对方发生了争吵和斗殴。
追债应采取合法途径
法院审理认为,钱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钱某曾因犯故意伤害罪及殴打他人、吸食毒品,分别受到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可酌情从重处罚。其归案后及庭审中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也提醒广大市民,一旦生活中出现了类似的情况,在向欠债人讨要被赊欠的钱财时,一定要采取合法的途径,否则一旦像钱某这样因为一时冲动发生冲突,最终导致一人轻伤,而触犯法律,受到法律的惩处,就得不偿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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