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喝了二两白酒还未消,晚上就驾车上路。11日晚,交警部门开展异地用警交叉执法整治酒驾毒驾专项行动,当晚,两驾驶人被查时均称只是中午喝了点酒,但经吹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均超过了饮酒驾驶的数值标准,交警均按照饮酒驾驶对其依法处罚。
当晚8时许,在通川区执勤点,一辆车牌号为川S998A7的白色上汽通用牌轿车被“交叉”到通川区的开江交警拦下,通过对驾驶人吹气式酒精检测,该名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了5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然而该男子声称自己只是在中午喝了二三两白酒,晚饭时并没有喝酒,没想到检查结果还是这么高。
半小时后,一辆车牌号为川SB5180的东风标志牌轿车被拦下,民警对其进行酒精检查时,发现其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了22.1mg/100ml,驾驶人唐某对检查结果感到十分“诧异”,也称自己中午喝了3两白酒,吃晚饭时,想到要开车就没有喝酒,没想到都过了七八个小时了,体内的酒精居然还未分解完。
执勤交警表示,由于两名驾驶人均违反了酒后禁止驾驶机动车的相关法律规定,执勤民警对上述两名驾驶人分别依法作出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900元的处罚。据统计,从4月30日至5月12日,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共查获酒后驾驶108起。其中,查获饮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106起、醉酒驾驶2起。
据交警部门介绍,判断司机酒驾与否,并不以酒后歇了多久来判断,而是有明确的硬性数字标准,一旦酒精含量超过了标准,就涉嫌酒驾。对于一些司机来说,即使过了一夜或很长时间,体内的酒精对驾驶仍会有不小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开车,仍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曾猛 本报记者 李泽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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