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勇 郑贤海
本报记者 余庆
趁着深夜无人之际,大肆盗窃商铺,在盗窃的过程中不但盗窃现金,连锅巴、鸡腿和小面包这样的小商品也不放过。近日经宣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邱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并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大清早店铺大门居然开着
去年十一月份的一天,在九洲市场经营着小商品批发生意的市民周先生一大早就来到了店里,准备昨天老客户定的一些食品。走到自家铺子的大门边,周先生发现店铺的大门居然是打开的,而且商铺里面的灯还亮着。
“这已经是去年2月份以来,第六次出现这样的事情了。第一次和第二次都是被偷了几十块钱,第三次商铺的卷闸门被砸坏了,但是没有丢东西。第四次店门被砸开了还被偷了两百多块钱和一个电脑包,第五次刚修好不久的卷闸门又被砸坏,但是没有丢东西。”公安机关获悉相关情况后立刻立案侦查,用了十多天的时间,在一家网吧里将嫌疑人邱某抓获归案。
偷钱花 偷烟抽 偷东西吃
归案后办案人员发现,邱某一直没有上班,为了维持生计,在2015年2月到11月的短短9个月时间里,他在九洲市场采用徒手扳开卷闸门的方式,多次进入商铺盗窃,共盗窃20余次,盗窃财产价值一万余元。
据邱某交代,自己经常会到九洲市场踩点,看看各家商铺里分别经营哪些不同的东西,然后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会找家商户先敲敲门,看看里面可有人。如果敲门许久之后还没有人答应,他就用力将商店的卷闸门抬起来,然后从门缝里钻进去偷东西,偷完东西再把卷闸门拉下来恢复到原来的样子。
办案人员发现,邱某盗窃的财物有现金、香烟、啤酒、饮料、方便面、手机、锅巴样品、挂面、麻辣鸡腿、小面包等。每次偷的东西基本都被他吃喝用掉,烟也被抽掉,现金被挥霍。这些店铺,邱某有的进去一两次,有的竟进去偷窃十余次。
盗窃商铺被判刑
法院审理认为,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价值1万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但是邱某实施的部分盗窃没有盗窃到财物,系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可酌情从重处罚;归案后及庭审中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被窃的手机被追回等综合其具有量刑情节,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办案人员也提醒广大商铺经营者,晚上一定要关好商铺大门,如果卷闸门老旧防盗性能较差可以及时更换卷闸门,并添加相应的防盗措施和监控设备,避免商铺中财物受损。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 汪鸣 文/图)5月22日上午,记者在梅溪公园附近看到,一辆电瓶车与汽车相撞,司机与电瓶车驾驶人相互指责起来,引来不少人围观。 &n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