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新闻 社会新闻 财经新闻 股市新闻 国际新闻
地方网 > 新闻 > 社会新闻 > 正文

严重交通失信可以禁上高速

来源:广安日报 2016-06-15 00:03   https://www.yybnet.net/

□王捷

随着陕西省将违反交通法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纳入“黑名单”范围,西安高速交警决定从7月1日起,对严重影响高速公路行车秩序及存在事故隐患的交通违法行为建立失信“黑名单”。(6月12日《华商报》)

失信“黑名单”是个好东西,具有独到的社会惩戒作用,比如,“老赖”登上“黑名单”以后,消费、出行、贷款等受限,不得不珍惜个人信用,乖乖地还钱。那么严重交通失信行为是不是可以纳入信用惩戒体系呢?这无疑是一个颇有争议的话题,有赞成的,也有反对的,还有中立的。

质疑者可能会提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已经受到了法律惩罚,把其纳入信用惩戒体系,是不是管得有点儿太宽,有把信用体系当成“万能解药”的味道,会不会有点儿太滥。笔者认为,对于这个问题,可以先搁置争议进行试点,看看效果再作定论,或者通过试点以后,使之更加完善,然后再全面推广,不失为一种好办法。

据悉,目前陕西省把下列几种情况界定为“严重交通失信行为”:交通肇事逃逸;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车牌、行驶证等;无照驾驶、醉驾、毒驾;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出现3次一般交通失信行为的情况,都将构成严重交通失信。笔者认为,这些行为都与个人诚信直接相关,可以定性为“严重交通失信行为”,也可以适用社会信用体系。

基于科学划分的前提,笔者认为,不管是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把严重交通失信者纳入信用体系,建立“黑名单”,禁止其上高速公路可以有。首先,“严重交通失信”也是一种失信行为,属于社会信用管理体系范畴;其次,严重交通失信行为又具有较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对这样的行为仅仅按照交通法律法规施罚,震慑力略显不够,如果加一道“紧箍咒”,比如禁止其再上高速,则将成为约束其行为的利器。

之所以赞成把严重交通失信行为纳入信用体系,并建立“黑名单”,不只是更好地维护交通秩序,而且是更好地保护生命。高速公路车速快,不出交通事故则罢,一旦发生事故则后果很严重,因此,严格管理高速公路交通秩序,既是对当事人的深层关爱,也是对公共安全的必要保护。但从频繁的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来看,仅仅严格依法惩罚仍然不够。

反过来,如果对严重失信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失信惩戒,在一定时期内剥夺其上高速公路的权利,比依法从严惩处更有效。这将倒逼司机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严守交通秩序,违章行为大大减少,交通事故频率和起数都会大幅度下降,公共安全大大提升,生命安全得到有效保护。

新闻推荐

一个半月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8000余起

本报讯(张进行武胜记者站江琪)近段时间以来,县交警大队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持续保持严管严查严处高压态势,扎实开展了集中整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统一行动,有力震慑了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取得...

相关新闻:
晚年穿过的睡袍2016-07-08 21:01
猜你喜欢:
唯一一次韶山行2016-06-23 23:55
评论:( 严重交通失信可以禁上高速)
频道推荐
  • 公园里的捐赠 王溱
  • 图说天下 2022年04月16日A07版文章字数:434朗读:
  • 迄今发现的最远恒星 也许开启了研究早期宇宙的新窗口
  • 各地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
  • 俄通报乌千余守军投降美将供乌8亿美元军援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