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行是人类最基本的、比较安全的一种交通方式,但也不能大意,忽视它不安全的一面,我们要时刻提高注意力,避免意外事故发生。下面是一些行人交通安全常识:
(1)注意遵守行走规则,不能抢道、抢行,以免发生危险。横穿马路、铁路时,要走人行专道,如遇到无行人专线或信号装置的地段时,要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千万不能看到一边无车便贸然横冲。
(2)对一些标有“禁止通行”“危险”字样的地域,不要漫不经心,要做到行其所应行,止其所当止。
(3)徒步行走经常发生的事故是跌伤与扭伤,冬季路上有时有冰雪,所以防止摔伤尤为重要。
(4)多人步行时,不要横排行走,不要打闹、拉扯或勾肩搭背,在人多拥挤的地方不宜久留,不要好奇围观突发事件。
(5)行人横过马路,应该从人行横道上通行。当行人横过没有施划人行横道线的道路时,应该注意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先观察自身左侧来车的距离并估计其车速,再观察自身右侧来车的距离,同样估计其车速,以确定按自己的正常步速是否来得及安全通过整个路面。切忌在自己感到时间不够时,采取猛跑过路的方法,这对机动车驾驶员来说是一个“突然袭击”,会使驾驶员没有思想准备采取相应的措施,从而导致意外发生。
在非常宽而路中有安全岛的路段横过马路时,可以先通过一半路面,然后等待时机通过另一半路面。在未设安全岛的路面,则不宜采取此法,否则站在来往车辆中间,非常危险。(由市交警支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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