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讯(吴昊 任俊)6月6日上午,两名中年妇女向宣州区文昌司法所求助:她们的母亲何某与同村村民章某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定责,章某承担30%责任;双方在调解过程中,章某对调解不满,突然离开调解现场,并拒绝再次接受调解……
调解员在了解案情后,找到了章某。章某表示,自己在交通事故中是被撞一方,主要的过错全是何某造成,如今自己明明是受害者,反而要赔偿对方损失?
于是,调解员一方面向章某介绍交通事故处理的法规政策,指出他在交通事故中骑车带人的过失,以及交通事故分责的计算标准;一方面动之以情,将何某年事已高、家境不好的困难事实告知章某。在调解员的说服教育下,章某终于转变了思想,爽快同意了对方要求其承担2300元的条件,并当场予以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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