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盗窃多次身陷囹圄,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两个多月又干起了“老本行”,到医院去偷病人的“救命钱”。经宣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盗窃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拎包不见了
2月13日下午,一位市民因为身体不适,被送往市区一医院进行急救,家人很快也带着钱赶到了医院。当天一直忙碌到深夜的患者家人小胡看病人情况稳定下来之后,将装钱的包放到窗子边自己睡觉的枕头下面,然后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第二天早上7点多钟,小胡醒来之后,准备去买早餐,手往枕头下一伸,拎包不见了!里面有2万多块钱现金呀!小胡连忙报了警。
民警利用技术手段,于第二天下午在一小区门口发现了嫌疑人林某,并将他抓获归案,后林某在接受讯问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案发后,公安机关将追回的赃款2万余元,发还给被害人。
出狱又干“老本行”
今年近40岁的林某是宣州区人,有着多次到医院盗窃的经历,曾因盗窃在2009年两次被行政拘留。并且因为盗窃罪在2007年、2013年和2015年分别被法院判刑。一直到2015年底才刑满释放。刑满释放后,林某因为缺钱花,在两个多月后又干起了“老本行”。
因为常在医院行窃,林某知道看病的市民一般都会在身上携带一定的现金。2月14日凌晨,林某在该医院急诊部的一个病房里,看到床上睡了一位女性市民。这位女性市民的枕头边还放着一个挎包。林某踩点后,小心翼翼地进了病房,将包拿走了。打开包一看,包里面有2万多元现金。随后他拿出其中的六七百元用来买衣服和吃东西。
被判刑并处罚金
法院认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
林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其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故意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林某因盗窃,多次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其不思悔改,继续实施盗窃犯罪,主观恶性较大,可酌情从重处罚;林某在医院盗窃病人财物,影响病人治疗,可酌情从重处罚;其归案后及庭审中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公安机关追回大部分赃款发还给被害人,对林某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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