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作自受
8月3日,阳信公安交警大队经过近5天对500余辆轿车的排查,最终将肇事人张某查获。由此,张某将受到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7月29日4时50分许,阳信公安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在阳城八路发生一起事故,一名骑人力三轮车的男子被撞受伤,机动车逃逸。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经过现场勘查及走访,初步确定肇事车系一辆白色轿车,随后又通过对现场遗留的碎片进行鉴定确定该车为白色雪佛兰轿车。
据调查,民警调取了全县所有白色雪佛兰轿车的车辆信息,发现全县白色同一型号的雪佛兰轿车达500余辆。于是,办案民警对该型号的500余辆车进行全面、细致排查。经过5天不间断的摸排,最终将车牌号为鲁MY45***轿车及嫌疑人张某锁定。
经讯问张某,事发当晚,张某在公司加班一直到凌晨。下班后驾车经过事发地点时,看到车辆很少,为了方便选择了逆行,注意力也没有集中,这时突然发现前方有一辆三轮车,刹车不及就与之相撞。由于自己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因此选择了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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