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温庆磊
晚报讯 11月1日上午,市民李先生致电本报热线电话反映,他的车不久前在市区被一辆轿车追尾。事发后,肇事车辆驾驶员开车驶离现场。
原来就在10月21日晚9点左右,李先生驾车行驶到市区黄河四路渤海九路路口等红灯时,突然被一辆本田轿车追了尾。李先生下车查看车辆状况时,本田轿车司机也下了车。李先生回忆说,当时他闻到对方身上散发着浓重的酒气,当时两人简单说了几句话之后,对方钻进轿车驶离了现场。
“我当时觉得很气愤又很无助,赶紧拨打了122事故报警电话。”李先生介绍,由于事发当晚正在下雨,可能是交通事故较多,事故处理交警大约在10点左右到达了事故现场。
“当时我告诉交警说肇事车驾驶员涉嫌酒驾,可是交警告诉我说对方是否酒驾跟我没关系,要求我把我的车先拖到停车场,再做下一步的调查处理,否则只能再打122事故报警平台撤案。”李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他经过短暂思考,并没有同意拖车,而是在打电话撤案之后把车开回了家。
“其实就在交警来到现场之前,已经有一拨人来过事故现场。他们跟我说接到电话被告知来事故现场找我并承诺给我修车,但我当时只相信交警,便一口回绝了他们。”李先生说,事发时他拍摄了肇事车辆的车牌号,并保存了肇事驾驶员的照片,事后他先后拨打过公安机关民生警务平台及其他维权电话,将自己的经历作了反映,要求相关部门追究对方酒驾并肇事逃逸的违法责任。
对于此事,本报记者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滨城区大队事故科相关负责人做了求证。该负责人介绍,事故处理部门需要先了解情况,对当事双方调查之后才能确定相关结果。
“对于这件事情来说,首要的问题是证据灭失,因此李先生所说的对方驾驶员涉嫌酒后驾驶的行为,目前来说不好认定。”该负责人表示,由于李先生在事发当晚要求撤案处理,如果李先生现在还想报案,那么由于更多的证据灭失,交警部门可以拒绝受理。而且此事故已经属于民事纠纷,建议李先生到法院起诉。
新闻推荐
本书是年“中国最美的书”之一。作者谷以成用诙谐幽默的文笔描写了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南京小市民为了生活苦于奔波又惬意自在的苦乐人生,反映出市井的劳碌、劳动民众的进取与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