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久治难愈”的欠薪现象正出现“潜规则”:包工头往往最后发放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成为讨要工程款的筹码。市场秩序缘何难得到规范?破解讨薪难“顽疾”的“药方”何在?记者近日分赴广西、贵州和福建等地调查。
欠薪现象正出现“潜规则”。“越来越多包工头故意将农民工工资放在最后发放,水电、材料费等费用全部支付,甚至利润都盘算好之后,才愿支付农民工工资。”柳州市劳动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彭胜说,越来越多包工头故意将农民工工资当做“筹码”,试图向政府部门施压,由政府部门帮助向业主或建筑商讨要工程款。
多地劳动监察人士认为,已有的规定未严格落实是重要原因,一些包工头甚至将农民工工资当做讨工程款的“筹码”。
一些规定“有令不行”。一些工程项目建设资金不到位即擅自开工,施工企业压价竞标、垫资施工现象仍较普遍,挂靠承包、层层转包、自然人承包等问题仍屡禁不绝,一旦资金链断裂,农民工容易成为直接受害者。部分规定执行上面临瓶颈。国家已出台“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等多项规定,但多名基层劳动监察人士认为,这些制度发挥的作用有限。“保证金额度太小,规定要求按企业保证金封顶100万元左右,但企业可能至少有5个项目正同时开工,保证金远远不够支付农民工工资。”一名劳动监察人士说,只有完全确认农民工无法拿到工钱,才能申请动用保证金,且程序复杂,需层层审批,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动用这一资金。
从欠薪行业看,建筑领域依旧是农民工欠薪“高发区”,但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住宿餐饮等行业拖欠工资问题也明显增多,成为新的欠薪风险源头。但单一的举措很难根除“讨薪难”顽疾。
首先,在建筑工程领域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包括实名制、按月发放工资等规定,对违规企业予以重罚,从源头上消除欠薪隐患。
其次,一些劳动监察部门感觉力不从心,有待推动各部门形成查处欠薪问题的合力。柳州市劳动监察部门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劳动监察部门在责令欠薪企业改正的情况下,企业拒不理会,可罚款2万元,劳动监察部门仅此权限,因而每年能协调下来的案件大约只有60%至70%,所有案件很难单靠劳动监察部门。
另外,进一步提高欠薪主体的违法成本。各地可一方面根据建设规模准备托底资金,这笔资金由企业拿出,另一方面,通过相关法规条文予以保障,对不诚信企业进行惩戒,如果失信可列入黑名单,参考法院对“老赖”的处理方式,对其欠薪主体的消费进行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国务院此次专项督查显示了破解农民工讨薪难“顽疾”的决心。不少劳动监察人士认为,只要这一工作得到重视,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农民工讨薪难“顽疾”还是有望得到较大程度遏制的。□据《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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