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家住张店区的杨女士在淄博火车站售票厅自助售票机上购票后,不慎将银行卡遗忘在自助售票机中。8日晚上18时许,一条来自开卡银行的短信让杨女士大吃一惊。短信显示,遗失的银行卡被人取现9900元整。第二天上午10时许,从天津赶回的杨女士急匆匆赶到淄博站派出所报案。
只是丢了银行卡,怎么可能会被人冒用取现呢?粗心的杨女士说出了一个让民警哭笑不得的原因。因为家中银行卡太多,为了怕记混密码,她直接把信用卡的消费密码写在了卡片背面。
根据杨女士报案提供的信息,淄博站派出所民警对事发现场的监控进行了调阅,视频显示3月7日8时50分许,一名身着黑色上衣的青年男子将杨女士遗失在候车室内的信用卡取走后,迅速离开了售票厅。通过进一步的技术工作,淄博站派出所查清这名黑衣男子的真实身份为淄川区的车某,办案民警顺藤摸瓜,很快查明冒用杨女士身份在自动取款机上取现的人为车某的好友张某。
在掌握足够证据后,3月23日,民警成功将犯罪嫌疑人车某抓获。经讯问,车某供述,3月7日他在淄博站购票时,捡到了杨女士遗失的信用卡,信用卡背面写着疑似取款密码的数字,让车某起了贪念。随后车某伙同好友张某到淄川区一处中国银行的自动取款机处取钱。为掩人耳目,张某在取现时专门压低了帽子,只露出嘴部。自以为天衣无缝的他们在取现9900元后,不到3天就将这笔钱挥霍一空。
据了解,捡到他人银行卡,并在自动取款机上使用的行为,属于《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规定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构成犯罪的,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3月24日,犯罪嫌疑人张某被淄博站派出所抓获,张某对其伙同车某冒用杨女士身份提取现金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车某与张某已经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淄博火车站客运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每天都有粗心旅客将银行卡、身份证、车票、户口簿等遗忘在自助售票机或售票窗口,这些贵重物品一旦被犯罪分子利用,将会给旅客造成重大损失,提醒旅客出门一定好好打理随行物品,避免小而散,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养成经常清点的好习惯,避免丢失导致行程延误。
(文中失主为化名)
中国银行↗自动取款机视频截图
犯罪嫌疑人车某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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