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变两车道最高罚两百
《条例》第三十四条,对驾驶、乘坐车辆人的行为进行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但并未注明相应处罚细则。市公安局法制办介绍说,这主要是因为部分条款已有上位法规定,或与其他法律法规相衔接,因此未明确处罚细则。记者梳理了部分禁止性规定的处罚措施发现,一次连续变换两条车道,将处罚款50-200元;安排未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乘坐副驾驶座位,处罚款100元;驾驶家庭乘用车携带未满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时,未配备或者未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处罚款100元。
等红灯也不能接打手机
《条例》指出,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开车不能持手机打电话,是大家熟知的交通规则,那么,等红灯或遇拥堵缓行等待时,可以接打手机、发微信吗?
对此,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总队长邢培毅表示,驾驶机动车上路是一个连续过程,等红灯、遇拥堵时都是驾驶过程,所以同样不能违反上述通行规定。
交警部门表示,如果违反上述规定,将被处以记2分,罚款200元。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明确规定除了不能手持接听“手机”之外,也不能浏览“电子设备”,这意味着包括平板电脑以及未来可能出现的电子设备,在驾车时都不能使用。
据了解,目前,上海已有百余套电子警察可自动抓拍“驾驶时接听拨打手持电话”,已抓拍处理此类违法行为2740起。
机动车不礼让行人将被扣分罚款
斑马线前机动车礼让行人,是每一位驾驶员都熟知的交通常识,但是机动车过斑马线不礼让行人,鸣着喇叭冲抢斑马线的事情还是经常发生。上海的新条例对这种现象做了哪些严格规定呢?《条例》要求车辆和行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遵守下列让行规定:车辆在有交通信号控制的路口遇放行信号时,先予放行的车辆和行人优先通行;车辆驶入、驶出、穿越道路时,在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行人因无人行道或者人行道有障碍物借用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时,行人优先通行。
据了解,2016年,因“不让行”导致的交通事故在一般交通事故中排名第一。为此,新版《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将礼让行人纳入其中。
按照新条例,公安机关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驾驶证累积记分制度。
如果违反条例,由他人替代记分的,由公安机关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替代他人记分的,由公安机关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介绍替代记分的,由公安机关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替代他人记分或者介绍替代记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本报综合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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