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华社、法制晚报消息 辱骂、抽耳光……在11名讨债人员长时间对自己及母亲苏银霞极端凌辱之后,山东聊城22岁的青年于欢拿出一把水果刀乱刺,导致四人受伤,其中一人失血过多死亡。2017年2月,山东聊城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此案被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3月26日,最高检、山东检方、山东省高院等同日通报此案。
■案件回放
母受辱儿子刺死讨债者
2014年至2015年,山东聊城女企业家苏银霞向地产公司老板吴学占借款100万元,口头约定是月利息10%。后苏银霞陆续还给吴学占152.5万元,但仍然没有还清。
2016年4月14日,11名催债人对苏银霞进行辱骂、抽耳光等极端行为,在长达一小时的凌辱后,当着她儿子于欢的面用更极端手段污辱苏银霞。
匆匆赶来的民警未能阻止这场羞辱,于欢情急之中用水果刀乱刺,致4人受伤,其中一人失血过多休克死亡。死者杜志浩为涉黑组织成员,被指曾经在2015年撞死14岁女学生后逃逸。
2016年12月15日,聊城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于欢故意伤害一案。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
目前,于欢已提出上诉。他的上诉代理人主张,在遭遇涉黑团伙令人发指的侮辱、警察出警后人身自由仍然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于欢的被迫还击至少属于防卫过当。
■最新进展
最高检派员赴山东调查
近日,媒体报道山东省聊城市于欢故意伤害案即“辱母杀人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记者26日从最高检获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此高度重视,已派员赴山东阅卷并听取山东省检察机关汇报,正在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全面审查。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启动审查调查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26日对“于欢故意伤害案”依法启动审查调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第一时间抽调公诉精干力量全面审查案件,将在这一案件二审程序中依法履行出庭和监督职责。对社会公众关注的于欢的行为是属于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等,将依法予以审查认定。同时,成立由反渎、公诉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调查组,对警察在此案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等问题,依法调查处理。
山东省高院通报:
已受理上诉
山东省高院26日通报称:于欢故意伤害一案,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宣判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杜洪章、许喜灵、李新新等人和被告人于欢不服一审判决,分别提出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24日受理此案。
山东聊城:
调查警察不作为、涉黑犯罪等
于欢故意伤害案经媒体报道后,聊城市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市纪委、市委政法委牵头的工作小组,针对案件涉及的警察不作为、高利贷、涉黑犯罪等问题,已经全面开展调查。
下一步,聊城市将全力配合上级司法机关的工作,并依法依纪进行查处,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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