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我国自2013年已经正式实施旅游法,但上述乱象依然频繁发生,究其原因,除去市场经济内生利益驱动性之外,当地政府的不作为、不及时作为以及作为不到位,也是导致旅游乱象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最直接的感受是,每每出现公众关注度高的热点事件后,相关政府机构及官员立马严肃表态,要花大力气、下狠功夫去治理。但这种“事后诸葛”的措施能带来何种效果,能否及时挽回广大游客心,不得而知。
防微杜渐远胜于亡羊补牢,未雨绸缪方可带来有备无患。笔者认为,政府监管措施必须亮剑。一是突出“乱前预防”,将正在形成或者可能形成的旅游行业非法利益链及时予以切断。二是强化“乱后治理”,发现问题立即纠正,严格依照法律予以严惩;同时加大对为旅游乱象提供“保护伞”官员的查办力度。三是切忌“整治一阵风”,突击式执法、运动式执法只可整治一时,彻底治好旅游乱象必须建立长效机制,常抓不懈。
旅游业不是靠天吃饭,大自然再美的景致遇到糟心的服务都会令旅游者难成回头客。与其等到市场乱到失控再花大力气去治理,不如尽早适时而动,在乱象萌芽状态便予以遏制,少一些事后不惜代价治理,多一些事前细致防控,让大众旅游成为舒心惬意的事。
□转自《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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