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璟璟
近日,清华大学2017年全校教职工大会举行,会上传出消息,从2017级本科新生开始,游泳将与毕业绑定。新生入学后将进行游泳测试,不会游泳的学生必修游泳课,通过者才能获得毕业证。清华大学体育部主任刘波介绍,早在90多年前,清华大学就提出不会游泳不能毕业、不能留洋。此后,由于学生规模扩大、场馆有限等因素而中止。(3月27日《北京日报》)
不会游泳不能毕业,清华大学针对本科生的这一新规,因其前所未有的严厉,又一次激起了广泛热议。而从舆论反馈来看,不少人对此举还是表达了极大的理解和支持。这一结果,与过往某些学校出台“奇葩校规”后,所招致的一边倒的冷嘲热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诚如校方相关负责人所解释的,“游泳锻炼效果较好,长远来看对学生有利”。从实用主义的立场出发,统一要求学生学会游泳,清华大学也实在可说是用心良苦。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之前也有不少高校以“为了学生好”的名义,出台了种种一 刀切的强硬政策,却几乎无一例外遭到抵制——两相比较,这种显而易见的“差别对待”与“双重标准”,着实耐人寻味。
必须厘清的是,并不是所有学校认定的“对学生好”的事情,都可以让学生去做。近些年来高校的普遍趋势其实是,将越来越多的“事项”与毕业解绑,比如说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四六级考试等等。在这种大背景下,清华逆势而为,将游泳与毕业“挂钩”,无疑是需要很大勇气的。
事实上,关于各个阶段的体育教育,公共层面已经制定了一系列的规范。比如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就规定了,大学生在各个项目上所必须达到的及格线,而游泳一项并不在其列。就此而言,要求本科生必须学会游泳,显然是清华大学行使自主管理权的自选动作。此类做法并不存在着法律层面的明确依据,也并没有任何让学生必须接受的理由。然而,可以预见的是,清华大学还是有很大可能会说服学生和公众接受这一政策。
为了论证“学生学游泳”的正当性,清华援引了90年前的老校规,这是极为典型的“诉诸历史”的说服策略。其背后的逻辑是,百年来极为成功的办学传统,极大扩展了治校者的道德权威。得益于此,清华的管理者,才得以更为从容、有底气地出台更多针对学生的“本校规定”。可是,需要提醒的是,治校者的道德权威从来都是浮动增减的。如果不负责任地滥用这种权威,那么从“习惯性认同”到“习惯性否定”,并不需要太长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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