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厦门市湖里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校车严重超载的危险驾驶案,被告人张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获刑。在从事校车服务期间,张某曾用一辆核载7人的客车载了19名学生;3月28日,四川达州交警部门查获一起幼儿园校车超载行为,核载18人的校车拉了36人;凤凰网3月28日报道,针对贵州罗甸县一辆幼儿园校车超载17人的行为,罗甸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校车驾驶员夏某拘役4个月,缓刑5个月;3月26日,湖南郴州通报,某幼儿园的学生接送车核载9人却实载32人;3月24日,河南南阳交警部门连续查到了两辆超载校车,其中一辆竟然超载4倍……这些报道够让人心惊吧?而这些只是诸多案例中的普通几个罢了。
一起起特重大校车事故,距离现在的时间虽然越来越远,可其给公众造成的伤害和影响却并未消失多少。那么,既然校车安全早已成为社会各界的焦点,而超载又是公认的校车安全“第一杀手”,为什么校车超载事件还是陆续出现,是因为现有的处罚力度不够强吗?并不是。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指出,校车或者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行为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处罚方式也会由行政处罚上升为刑事处罚。与此同时,各级交管部门也在日常工作中加大了对此类行为的监管力度。监管足够严,处罚足够重,却仍然有人敢以身试法,只能说明这些违法者无视法律的狂妄和侥幸心理存在,而校车的管理者及部分家长对安全缺乏足够的重视。
如何才能让校车不敢超载?除了需要交管部门的严格执法和宣传教育之外,有自用校车的幼儿园及家长必须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同时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首先,幼儿园应严格执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并加大对校车司机的约束和资格审核,从源头上杜绝超载行为的出现,争取让整个校车司机队伍拥有更高的驾驶技术和素质;其次,家长应拒绝没有运营资质的任何黑校车,同时向交管部门积极举报非法运营的黑校车,给打击校车超载、黑校车等违法行为提供重要依据和线索。
在几年前,大量校车事故密集出现的怪象,狠狠刺激到了公众尤其是家长的心。虽然近一年来没怎么再出现特重大事故,可校车超载新闻的频频出现,还必须引起我们的重视,校车安全这根弦必须得再次绷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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