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莒县收费站,通过山东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稽查管理系统收到1条稽查任务。该任务显示,车号“鲁LV***9”在出入高速时,车型为一型客车。根据交警部门提供的基础数据显示,该车载客8座,为二型客车,存在逃费嫌疑。
收费站工作人员根据交警部门提供的情况,进行了数据分析,发现了该车的路线轨迹和行驶规律,制作了该车《行驶轨迹统计表》,并在收费亭进行了严密的布控,要求各值班中队一旦发现该车,立即调查取证,追缴漏缴通行费。
一个星期后,莒县收费站值班站长赵东军接到当班中队长楚仕礼电话:“鲁LV* **9逃费嫌疑车在入口出现,目前已被控制,请火速赶往现场。”按照预案,赵东军和备勤人员赶到收费现场,经过现场调查和取证,收取该车漏缴通行费195元。收费人员随后向逃费车辆的驾驶员讲解了有关政策,并查验了车辆行驶证,车主也承认他的逃费行为,缴纳漏缴通行费195元。“现在这么精准啊,今天省点钱,说不定哪天还要补上啊!”当驾驶员看着收费员提供的车辆《行驶轨迹统计表》时说。
据了解,该逃费车辆在交警部门的备案为8座客车,而车主私自将车门显示的座位数涂改为7座。按照山东省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一型客车为1—7座(含7座),二型客车为8—19座(含19座)。
据了解,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动,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高科技手段分析出入高速公路的所有车辆,并与基础数据进行筛选比对,逐一排查,准确判断客车车型等信息。信息比对完成后,形成稽查任务,让各收费站的现场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稽查,直接面对面精准治逃,治理各类逃费车辆,维护正常的通行费征收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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