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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到位 促进建筑业和谐稳定发展
针对城区工程项目数量、规模逐年增多的实际,市建管局积极探索安全监管新模式,把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按照“网络控制、专人监管、量化指标、综合考核、统一处罚”的原则,明确7项监管事项,打破了科室条条管理的模式,形成了内业工作分科室进行、施工现场综合监管的新机制。抽调人员组成综合监管组,实施“网格化”监管,将管辖区域划片分组,把城区分成3个区域,9个小片,量化考核,责任到人。
2016年以来,市建管局从规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等5方责任主体行为入手,加大奖惩力度,对安全生产的标兵单位进行嘉奖,对触碰安全生产“红线”和“底线”的单位和个人严管重罚。通过开展“打非治违”“集中治理、“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加大安全生产检查频次和力度,全年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8次,累计检查建设项目630项、单体2316个,建设规模1060万平方米,对存在问题的相关单位进行预警式谈话达160次,共计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告知书》282份,《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346份,提出整改意见2983条,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单位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三线并进” 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017年,市建管局将深入推进“安如泰山”科学预防体系建设,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把企业和安全保障体系运行落实到施工现场。按照“三线并进、深化监管”的思路,建立“源头治理、风险管控、隐患整治、智慧监管、应急管理”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体系,做好监管工作。
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线”。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一企业一册”“一项目一册”风险管控档案。
强化现场重大危险源的监管“一线”。着力加强重大危险源的源头管理,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前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监理单位列入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完善监管手段“一线”。着力强化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建立健全“双随机”检查、暗查暗访、联合执法和重点执法制度,持续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严格企业行为考核,建立完善监管信息化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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