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五莲路城市花园南区北门,一名行政执法队员在执法时被一辆货车顶着走出去好几百米远。”4月10日,一位市民拨打晨刊热线8881111告诉记者,他家住在城市花园南区,刚刚目睹了这惊险一幕。
当天下午,记者来到事发地时,发现现场已经恢复了平静。
4月11日,记者从东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了解到,4月10日16时40分左右,在五莲路城市花园南区北门东侧,东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秦楼中队五分队队长仲磊与高尚、陈恒祥两名队员在例行巡查时,发现一辆中型蓝色货车停在五莲路的南侧,车头朝东,一名男子违规摆摊售卖山药。仲磊等人发现后,上前去查处。
据悉,男子王某常年流动在市区摆摊,曾经被暂扣物品警示教育过数次,却仍不改正。
“我们来到他车旁边时,他态度还好,挺配合,还把车钥匙给我。过了一小会儿,王某趁执法队员不注意,偷偷爬上车,发动车就要跑。”仲磊介绍,“王某可能带了两把车钥匙。”
当时,仲磊正在货车车头的东北方向。因为在王某的货车前方还有一辆私家车,王某开车时,只能先倒一下车才能出去。就在王某倒车的过程中,仲磊发现并迅速站在了货车前方,王某强行将仲磊顶在车前挡风玻璃上。
“王某非但没有停车的打算,而是强踩油门,顶着仲磊高速行驶。”高尚回忆说,仲磊一面用力抓住车辆,一面大声劝说其停车。王某不但不听,反而继续加速,并降下车玻璃,试图要把仲磊从车上扯下去。
据了解,当时在场的执法队员陈恒祥也跟货车奔跑,一边拍摄记录一边劝其停车,王某根本不听。直到高尚开车追来,王某这才停车。至此,王某的车辆已经行驶至环翠路与莒州路口北150米处,已经顶着仲磊驶出300余米。所幸,人员没有大的损伤。
随后,执法人员报了警,并与中队取得联系,合力控制住现场。执法人员把车辆与所售山药进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等候警方处理。
据东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三中队中队长郑胜介绍,王某占道经营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第一项。并根据《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项,可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对于无照经营行为,可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晚,王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新闻推荐
新华社长沙4月11日电(记者刘良恒)湖南长沙县纪委11日通报,一批贪污套取专项资金、收受红包礼金的“蝇贪”被严厉问责。黄花镇重点办工作人员胡湘平贪污国家拆迁补偿资金、收受红包礼金。2015年至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