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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婚姻遇到了“外来户”

来源:都市女报 2017-04-12 15:16   https://www.yybnet.net/

□女报记者 李丽娟

怀疑丈夫出轨,市民石女士打算离婚。近日,她致电山东乐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淮明咨询相关法律问题。

案件详情:

10年前,我和周某经人介绍相识并结婚,感情还算不错,儿子今年7岁。3月中旬,我接到闺密电话,她说看到周某和一个年轻女子在一起购物,两人十分亲密。她提醒我早点做好防范措施,以免将来后院起火。

我不禁心生寒颤,回忆着周某平日里的种种举止。从去年开始,他就经常早起晚归,甚至常常不归。女人的第六感受告诉我,周某出轨了。我无法忍受这种背叛,决定起诉离婚。请问律师:我应该如何处理?

山东乐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淮明点评:

从法律方面讲,根据《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本案中,黄女士怀疑丈夫出轨,想起诉离婚。法院能否判离,在于她有无确凿的证据,如周某与年轻女子共同居住生活等。

倘若证据确凿,事实清楚,法院一般会判离。关于子女抚养权问题,双方可以共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至于夫妻共同财产,两人对分割存有异议时,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从情义方面来讲,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两个人在茫茫人海中相遇,结为夫妻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别人一句话就离婚,这样的决定太草率。如果真得离了,孩子无论跟谁都不会幸福的。建议你们夫妻找个时间坐下来,心平气和地、冷静地谈谈。人物名片

李淮明:中国民进山东法专委委员,法学本科毕业。执业19年来,先后办理各种案件500余起,担任过30余家企业及政府单位的法律顾问。执业以来,坚持“乐己达人、和谐至公”的执业理念,擅长重大、疑难民商案件的代理和刑事案件的辩护,在婚姻家庭法律事务和公司法律案件的代理及相关法律事务协商、谈判等方面有独到之处。

联系电话:

15853101108,8118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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