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郑州7月6日电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7月6日公开宣判马高潮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被告人马高潮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死刑。
经审理查明:2016年2月29日12时许,被告人马高潮趁南阳一中放学之机,驾车加速冲入校内,绕办公楼前花坛冲撞学生人群,先后将学生李某某等6人撞伤。之后,马高潮驾车冲出校门,向南行驶至建设路与孔明路交叉口西南角处,又加速冲向过马路的学生人群,致南阳一名中学生王某某当场死亡、朱某某等5人受伤。被告人马高潮在驾车逃离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
南阳中院认为,被告人马高潮为泄私愤,故意驾车冲撞人群,致1人死亡、多人受伤,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宪等共计人民币680000元。
据悉,马高潮系南阳市人民检察院一名正处级退休干部,其作案动机是因生意纠纷等,对社会不满,制造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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