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同时,一般也会一同收到学校寄来的银行卡,或者手机卡等。年复一年的重复,已经让大家将这种“潜规则”视为正常。不过,近日有部分家长和学生对此提出了质疑,认为虽然方便交学费等,但这种做法是否也有侵犯个人隐私、强制消费之嫌?
众所周知,如果没有高校的“支持”至少是“配合”,这些银行卡和手机卡,是不可能轻易进入高校的。根据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显然,高校并没有尊重学生作为普通消费者应该享有的权利。
然而,高校替学生***和手机卡,远非强制消费这么简单。首先,银行和客户建立银行卡服务合同关系,也是民事法律关系,需要本人和银行签订,高校不能直接代替民事主体代办,本人没有授权,实际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换言之,在未经学生允许和授权的情况下,高校替学生***和手机卡,与银行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侵犯了学生的自由交易权。特别是,公民身份信息属于个人隐私,学校向商业机构提供学生身份信息,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高校与银行这种超越法律界线的合作,多大程度上存在内在利益的契合?
当教育权异化为一种逐利行为,触及到的是学生的两处“要害”——关于利益冲动与消费自由的边界,关于教育权力与学生私权的博弈,这些都让学生“伤不起”。因此,高校与商家合演利益双簧,“定制”银行卡和手机卡,当引起教育部门及高校反思。毕竟,高校既要教书更要育人,既要授业更要传道,而不能借统一管理之名,变身为某些产品的“经销商”。(汪昌莲)
方便学生和家长交费,并非指定银行卡一个方式,在支付多元化的当下,通过其他方式向指定的交费账户支付,同样很便利。从这个角度来看,所谓提供缴费方便,其实是站不住脚的。
现在是移动互联网时代,也是移动支付大行其道的时代。这一批新生是网络原住民,从小就接触互联网,与网络毫无隔阂感。对于他们中的很多人而言,就连生活费都是父母通过支付宝、微信等转账而来。而且,手机漫游费、长途费就要全部取消了,用户到了异地后,手机号码也可以不必再更换了;银行卡也是同样的问题,新生的钱也可以不放在银行卡上。再者说,有些移动支付也已开通了交学费的功能,新生交费用手机一样可以办到,更加便利。
由此可见,高校和银行、运营商并没有顺应这一代新生的需求和特征,而是仍然延续前些年的思路。即使是站在营销的角度,通知书夹寄银行卡、手机卡的做法,也显得有些OUT了,不可能再像以前一样达到圈占用户的程度。高校为何不能顺应时代发展,迎合满足新生代的消费模式和需求? (江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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