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 彬张易文在新生报到处与录取通知书合影留念。
9月10日,10岁女童张易文在家人的陪护下来到商丘工学院办理了入学手续。今年是张易文第二次参加高考,在商丘工学院组织的单招考试中,张易文成功被该校录取,学制为大学专科三年制。(9月11日中国新闻网)
00后上大学已经不是稀罕事。今年北京大学录取的3000多名新生中,就有340名属于00后,最小的不过14岁。不同的是,张易文从未参加过义务教育,而是在父亲开设的培训学校读书。
父亲张民弢对张易文寄予了很大希望,他希望女儿在20岁时拿到博士学位。望女成凤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不管是对孩子成才有更急迫的期待,还是对现行教育制度不满,把女儿培养成“神童”的过程都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义务教育的特点就在于它的强制性、公益性、普及性。任何人都不能违反。今年2月,教育部发布通知,要求高度关注接受“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教育的学生,“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让幼学之年的女童接受高等教育还违背了儿童成长规律。之所以适龄儿童必须接受义务教育,不仅仅因为这是法律规定,具有强制性,还因为义务教育所设计的学制,符合儿童生长规律和教育规律。中国古代曾有过专门针对儿童设置的“童子科”考试,但之后屡兴屡废,直到南宋时被彻底终止,就是社会对童子试拔苗助长的负面作用有清醒的认识。
10岁儿童,不能接受正常义务教育,被父亲“绑架”到自家培训机构里,考进了大专。这不是在培养“天才”,而是拔苗助长,践踏法律。社会和政府部门必须亮出鲜明的态度;不要用“速成”、浮躁绑架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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