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策方圆营销咨询机构总经理窦晓强告诉记者:“微商盈利模式其实是专营直销模式下的口碑营销,依赖于庞大的朋友圈流量,产生低成本、快传播、高曝光、多成交的直销涟漪效应。”而且,“微商产品特点在于低成本、高毛利、小而美、差异化、价格不透明,通过‘全民营销、业余兼营、多级代理\’进行层级分成、利益共享,越是顶端层级,越覆盖无限裂变的人数。而且无底薪、无社保福利公积金、无税收、无店面房租等费用,可谓一本万利。”
然而在微商快速发展的背后,一些公司或个人却借助微商衍生出制假、售假体系,令人担忧的是,微商售假及其衍生的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目前已呈现出主体年轻化、传销性质明显等特点。
窦晓强认为:“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呼声愈加强烈,加上微商影响群体庞大、发展不可磨灭性,政府必然将逐步立法,形成这一新型商业模式下的有力监管,微商产业的经营者和运营平台,也必将走向科学、合法、公平、阳光竞争和良性发展。”据长江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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