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回顾
2013年3月29日21时56分,吉林省吉煤集团通化矿业集团公司八宝煤业公司(以下简称八宝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6人遇难(企业瞒报遇难人数7人,经群众举报后核实)、1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708.9万元。
3月30日上午,通化矿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赵显文、常务副总经理王升宇和八宝煤矿总经理韩成录,先后知道“3·29”事故实际死亡人数的情况下,赵显文决定隐瞒事故真实死亡人数,并对新闻媒体宣布虚假数字。
经调查认定,吉林省吉煤集团通化矿业集团公司八宝煤业公司“3·29”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为责任事故。
二、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八宝煤矿忽视防灭火管理工作,措施严重不落实,-4164东水采工作面上区段采空区漏风,煤炭自燃发火,引起采空区瓦斯爆炸,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和大量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人员伤亡。
间接原因: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严重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八宝煤矿及通化矿业公司在发生瓦斯爆炸的情况下,违规施工密闭;通化矿业公司违抗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禁一切人员下井作业的指令,擅自决定并组织人员下井冒险作业,再次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吉煤集团对通化矿业公司的安全管理不力。
地方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落实,相关部门未认真履行对八宝煤矿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三、处理意见
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人民医院医生林科、吉煤集团通化矿业公司八宝煤矿副总工程师孙羽等16人,因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等被批准逮捕。
吉煤集团通化矿业公司八宝煤矿通风队长孟庆双、吉煤集团通化矿业公司八宝煤矿通风科科长王维国等50人对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责成吉林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八宝煤矿处以罚款900万元。
四、防范措施
要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坚守安全生产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切实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禁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行为。切实履行好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监察职责,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切实突出重点,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和防灭火管理。切实规范和强化应急管理,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务求取得实效。
(记者张志宁通讯员迟明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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