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办理户口若属实会被严惩。 图片来源:中国警察网
一家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的副总经理王晓刚通过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派出所户籍警刘某,违规替自己女儿和他人等16人办理北京户口,给予刘某“好处费”180余万。之后王晓刚和刘某双双获刑。
经理帮人办户口“截留”好处费
1967年出生的王晓刚,案发前是北京一家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王晓刚在参与八通线项目施工中,认识了在所住宾馆工作的张某。
王晓刚说,当时女儿在太原读书,没有北京户口,为让女儿能在北京上学,他便问张某是否有门路办理北京户口,“张某说能办,但要花5万元,还要了女儿的出生信息”。
据王晓刚回忆,他将5万元现金交给张某后,女儿的户口同年底就办了下来,并落在张某小舅子户口上。随后王晓刚用该户口去通州二中给女儿顺利报上了名。后来因为总是要户口本,每次都得通过张某找其小舅子,张某索性把王晓刚女儿的户口迁到了自己家,让她顺利在京中考。
张某证词显示,因为在宾馆工作,他经常去派出所向户籍警报暂住人口信息,并因此与刘某熟悉。并通过刘某将王晓刚女儿的户口迁到北京。
据了解,此后慕名而来的人越来越多,均如愿以偿。
户籍警编造亲属关系违规办落户
王晓刚说,他知道户口都是通州区永乐店派出所民警刘某违规办的。
记者了解到,涉案民警刘某是1995年通过社会招考方式到通州分局参加工作的,先后做过社区、内勤民警,1999年到2003年5月做户籍警,2003年起一直在永乐店派出所工作。根据法院认定,刘某这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19名人员非法办理北京市居民常住户口,并收受好处费共计261万元。他承认,这些人并不符合户口迁入北京市的条件。
刘某说,按照北京市公安局户籍管理制度要求,户籍内勤民警负责辖区内常住人口的户籍登记、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出生及死亡登记、市内人口迁入变更审批等业务。作为户籍内勤民警,他对操作流程十分清楚。借此违规办理市外迁出、补报出生登记等,擅自将上述人员迁入通州区永乐店镇。
直至最后,其中一个孩子违规落户北京的几年后,又随父亲因人才引进计划全家迁户到了北京,这一个孩子在京有了两个户口,事情遂败露。
中间人终审被认定受贿共犯获刑
2017年9月6日,王晓刚被北京市朝阳区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后被羁押。
一审法院认为,王晓刚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已构成行贿罪。判处王晓刚有期徒刑6年。
王晓刚不服上诉。经二审审理,三中院认定公诉机关的意见成立,终审以受贿罪判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此外,2018年4月16日,朝阳法院一审以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涉案民警刘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0万元,追缴刘某违法所得261万元予以没收。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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