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昨日对被告人朱晓东故意杀人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以被告人朱晓东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审理查明,2015年12月31日,被告人朱晓东与被害人杨俪萍登记结婚,共同居住于上海市虹口区。2016年10月17日上午,朱晓东在家因故用手扼住杨俪萍的颈部致其机械性窒息而死亡。嗣后,朱晓东将杨俪萍的尸体藏匿于家中冰柜。2017年2月1日,被告人朱晓东将杀害杨俪萍一事告知父母,并在父母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杀害杨俪萍的犯罪事实。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晓东故意杀人,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处罚。本案虽因婚姻家庭矛盾引发,且朱晓东自首,但朱晓东犯罪性质恶劣,作案后长时间藏匿被害人尸体。期间,朱晓东还用被害人的钱款、身份证,多处旅游、与异性开房约会等,肆意挥霍享乐,无悔罪表现,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故依法对朱晓东不予从轻处罚。依照刑法作出如上判决。
“对判决结果还算满意,但对朱晓东和家人的态度很失望。”杨敢连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将拿着判决书到女儿的墓地,“将结果告诉她”。昨日下午,朱晓东母亲表示,儿子的自首被轻易忽略了,她一定要上诉。朱晓东的辩护律师朱松年表示,23日下午朱晓东已提出上诉申请。 红星新闻记者 潘俊文
综合新华社、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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