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鲍福玉通讯员刘甜报道
本报8月28日讯因犯盗窃罪被判刑七个月,刚刑满释放不到一周,于某在半夜竟又“重操旧业”,持菜刀敲碎别人的车窗玻璃实施盗窃。
刑满释放后的于某不谋求正当工作,反而又起歪心。3月的一天凌晨1点半左右,于某一手拿着菜刀,一手持手电筒,来到一开放式小区大门处,在一辆白色天籁轿车前用手电筒照向车内观察,随后用菜刀将车窗玻璃砸碎,盗窃车内一部白色手机。随后于某又用相同的作案方式将一辆别克轿车的车窗玻璃砸碎,盗窃一部白色华为手机及人民币500余元。于某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先后作案多次,后被公安机关查获。近日,市北法院对于某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退赔被害人损失,不得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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