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滴滴上线车内录音服务功能,使用滴滴快车等服务前必须先授权录音安全保护功能,才可以正常叫车。记者打开滴滴App发现,在呼叫快车、专车、拼车等车辆时,会弹出“请授权录音安全保护”的提示,乘客只有在点击“同意并授权”后,才可以正常继续叫车,否则只得取消订单。根据该提示,在乘客进行授权后,每次行程中车主端会开启录音;该录音主要用于差评或投诉时,可向平台申请核查录音,有据可依。(9月9日《北京青年报》)
车内录音是柄双刃剑,一方面录音的存证功能,有助于为解决打车纠纷提供相对客观的证据,同时对可能存在的人身侵害形成一定的威慑,提高打车的安全性;另一方面录音也涉及到司乘双方的隐私,特别是录音由第三方平台保存,不可避免地存在信息泄露的隐忧。既然是双刃剑,那么车内录音的运用就应当谨慎,找到关联利益的最大公约数,更好地趋利避害。
滴滴平台将“同意并授权”录音作为打车消费的前置条件,显然不是谨慎的设计,而是一种强制。这种授权的强制,与许多App采集个人信息的思路如出一辙,难逃权利过当的嫌疑。车内录音的根本功能是存证预防,然而在一些场景下可能不是绝对必要——比如多乘客叫车、男性叫车等等。又比如一些乘客认为安全与争议可控,而乘车过程需要处理工作、生活中的事宜,对隐私安全的诉求大于其它安全诉求,应当尊重乘客自主权衡选择的权利,保证乘客起码的安全感。
车内录音不强制同样可以起到预防与制约作用。比如,打车平台增加车内录音功能,通过规则契约来维系权利调节的平衡,一者乘客有录音存证的权利,可选择录与不录;二者乘客录音受到制约,选择录音则同步上传平台保存,并明确告知司机;三者司机作为运营者应当让渡部分权利,接受监督制约。显然,这比平台强制录音要有效与灵活得多,且乘客对诸多维度的安全的掌控感更明显。
滴滴平台推出“强制录音”功能,毫无疑问与近期的顺风车恶性案件有关,一定程度也是在迎合社会对网约车安全担忧的心理。然而,从放任无度的一个极端,走到了监控包办的另一个极端,杯弓蛇影透露出另类的安全焦虑。网约车需要承担安全保障的基本社会责任毋庸置疑,但保障安全并不等于无视乘客的任何权利,也不是平台的单打独斗,而是要通过精准的规则设计以及更主动与公共管理部门的合作,形成共治,让乘车风险可防可控。例如,乐清顺风车事件真正值得反思的并不是监控技术手段的缺失,而是乘客在遭遇侵害之时,如何才能及时报警,平台与警方如何通畅高效地合作,以及如何通过政府与平台之间的信息共享将可能的风险隐患排除。过于迷恋录音、录像之类的监控技术,未必不是安全管理的跑偏。
□房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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