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16点10分许,一辆皖B牌照轿车驶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镜湖大队方村中队,车内下来一位中年男子,径直走进中队办公室找到民警,因为之前发生的一起事故要讨“说法”。
然而,民警在与该男子交流时,突然发现男子身上酒味很重。民警立即对该男子张某进行酒精测试,发现他呼出的气体中酒精浓度高达7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张某说,当天中午,他在吃饭时喝了二两白酒加两瓶啤酒,正睡觉间,他突然接到一个电话,因为其上个月30日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和受害者协商未果,对方“说要打自己”。他越想越气,遂开车前来交警队想向当初办理此案的民警讨“说法”。
本来是讨“说法”的,结果却要被追究酒驾的违法行为。面对这个结果,张某竟然还没有意识到事件的严重性,辩解称:“我没喝多少酒,我开车头脑很清楚。”
9月12日,民警在掌握确凿证据后,依法对张某作出罚款1500元、记12分,并处暂扣驾照6个月的严厉处罚。
陈效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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