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亮 张伟)从2018年9月1日起,全市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含工勤编)正式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
据了解,全市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含工勤编)参加工伤保险,将执行工伤风险一类行业0.3%的费率标准,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所需资金在市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2018年9月1日参保后纳入工伤保险范围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含工勤编)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等,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等规定执行。9月1日前已经认定为工伤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含工勤编)的工伤待遇按照原资金渠道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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