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毁的电动车
记者 张威
晚报讯昨日上午11时40分左右,在文兴路与桂中大道交会路口的人行道上,一辆两轮电动车突然自燃失火。经消防人员到场处置,大火才得以扑灭。但电动车已被火烧毁,后被骑手遗留在事发处。
记者接到报料赶到现场时,看到这辆电动车只剩下车“骨架”和一块“桂BEL198”的电动车车牌,地面上还遗留着一些使用干粉灭火器灭火后的痕迹。记者在现场并未看到车主。
记者随后从消防部门了解到,他们赶到现场,使用了多罐灭火器才将大火扑灭。消防人员表示,车主当时发现车辆冒烟后,驶入人行道停靠,没想到车刚停没多久就烧了起来。车主在事发后就离开了现场,未对电动车进行处理。
消防部门提醒,秋冬季节干燥,电动车要注意防止自燃等意外的发生。特别是将车辆停放在室内时,一定要注意安全,否则引燃其他物品后果就不堪设想了。 (报料人孙先生奖励30元)
新闻推荐
孩子们收到新的文体用具 警方供图公交司机驾车时玩手机长达5分钟,湖北恩施一市民举报后获奖励万元,公交司机也被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