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亲戚家孩子(已满18岁)将别人打成重伤后逃离。他家人打算劝他回来投案,并给派出所打了电话。这种情况算不算投案自首?
答:《刑法》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其他罪行,以自首论。
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人在犯罪后、归案前,主动、直接向司法机关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听候处理。犯罪人自动投案,是自首成立的前提条件。所问情况,由家人陪同到公安机关投案,如果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就应认定为自首。
(本版稿件均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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