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刊讯(记者 莫岑 通讯员 朱建学)10月15日22时许,在桂中大道桂中桥路段,一名少年开着一辆电动自行车搭人,准备冲过桂中桥,突遇前方驶来的一辆小汽车,小汽车急刹,少年紧急避让到“非机动车群”中,险象环生。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介绍,当前,不满16岁的少年骑电动自行车现象不少,这非常危险。
民警温颖告诉记者,前不久,他们在来宾国际大酒店路口开展夜查统一行动时,发现一名十二三岁模样的少年骑着一辆电动自行车上路,后座载着一名年龄相仿的少年,民警立即将他们拦下来。被交警拦下后,因有些害怕,骑车少年一直不肯说出自己名字,拒绝交出车钥匙,也拒绝联系父母。
看到车子被推走后,少年急得哭起来。民警遂将他带到警务站内,待他情绪稳定后,耐心询问他的姓名和家长联系方式等信息。最终,少年坦言自己叫韦某,并告知家长联系方式。
韦某的家长接到民警的电话后来到执勤点。据韦某的母亲介绍,韦某今年14岁,当晚其趁大人不注意偷偷把家里的电动车开出来,要不是接到民警的电话,还以为车被偷了。民警当场对他们进行普法宣传,并就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
民警告诉记者,类似情况并不少见,在桂中大道、政和路等路段,经常看到疑似不满16岁的少年骑着电动自行车在路上飞驰,有的甚至为寻找刺激做出危险动作。
“未到法定年龄违规驾驶电动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今年6月20日,14岁的覃某驾驶电动车与李某驾驶的电动车相撞,导致两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9月9日,在大桥路,13岁的蔡某驾驶电动车与张某驾驶的自行车相撞,导致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两人受伤的交通事故。”温颖举例说,未成年人对车体控制能力较差,法律意识淡薄,不遵守交通法规,很容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因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需年满16周岁。民警提醒,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避免此类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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