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刘晓钧
微信朋友圈看似是展示自我生活的“圈内”平台,实则由于其具有公开性和传播性,如果不对相关法律加以了解,不约束自己的行为,那么违法可能离自己并不遥远。
无论老少男女,身边几乎人人都有微信朋友圈,据腾讯官方数据显示,目前,微信已有11.2亿注册用户,朋友圈中每天信息量达30亿,在社交类App中位列第一。但是,人们往往把朋友圈当成了私人空间,认为我发布、传播什么信息都是自己的事,或者是自己一个小圈子的事,未必知道朋友圈内容的边界在哪儿。其实,发朋友圈并不是一件随心所欲的事,近期有媒体总结出,在朋友圈发布虚假广告、售卖假烟假酒假化妆品或随意辱骂他人等行为,都可能涉嫌违法甚至犯罪。
微信朋友圈看似是展示自我生活的“圈内”平台,实则由于其具有公开性和传播性,如果不对相关法律加以了解,不约束自己的行为,那么违法可能离自己并不遥远。有人在朋友圈骂人被罚1000元,有人在朋友圈卖高仿香烟获刑10个月,有人在朋友圈上传不当照片被刑拘……其实,不仅在微信朋友圈中散布谣言会被处罚,在微博、微信群、QQ群及贴吧等网络平台散布谣言同样也会受到法律制裁。
通常微信信息传播靠的是用户个人的主观判断,由于个人经验不足,未必能准确分辨出虚假信息,而越是那些看起来吸人眼球、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又容易使阅读者的感性战胜理性,被某些信息所欺骗,并将其转发到朋友圈里,让更多的好友阅读、分享。同时,由于朋友圈是一种熟人的关系链,人们对于这种熟人关系又往往是信赖的,看到一个朋友发布了信息,如果足够关切自身利益或具有猎奇性,人们容易因为是熟人发的而增加了对信息的信任度,于是会跟着转发。再或者,某些人请求朋友转发其发布的信息,人们出于面子便纷纷跟着转发,这种信息散布也容易将假信息以“滚雪球”的方式传播出去。
由于微信不需要资格审查和许可证,很多商家选择在朋友圈里发布广告和交易,朋友圈里充斥着各种宣传信息,但随之而来的就是朋友圈中微营销引发的诸多骗局。由于微信交易平台低、不受监管,很多商品质量堪忧。比如新闻中就曾报道过微商销售的高仿包、化妆品等。而且朋友圈中大多是现实中的朋友、熟人成了卖家,一旦好友买到假货也不好意思追责,更因为朋友圈的评论只有互相成为微信朋友才可以看到,维权就变得非常艰难。
随着微信技术的发展更新和微信对于当前社会的不断渗透,人们对于它的依赖性也越来越强,我们对微信的认识应从更加开阔和系统的传播视角来审视,时刻关注发展变化中存在的各种乱象并及时规避、整治。一方面,政府应设立官方微信公众号,对朋友圈中出现的舆情、百姓情绪进行密切关注和引导,对虚假新闻信息及时澄清;另一方面,有关监管部门应时刻把关微信商家的进货渠道,也可建立一个提供及时消息主页平台,对微信营销中存在的不合格产品和问题商家进行曝光,并采取封号措施,也要加强对微信公众平台注册资质的审核制度,包括实名制原则等。身为微信朋友圈的使用者,我们每个人也应该对各种真假难辨的消息谨慎起来,在不了解事件原委的时候,不要以讹传讹。对真假难辨的养生偏方,要向专业人士求证,对那些耸人听闻的消息,最好静观其变,让“子弹飞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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