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建立完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一站式诉讼服务机制,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做到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1月2日《新京报》)
何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一站式诉讼服务机制?即建立案件绿色通道,为农民工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的一站式诉讼服务。又如何做到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即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巡回办理等便民方式,最大限度降低农民工维护权益成本和门槛,坚决杜绝拖延立案、人为控制年底不立案等现象。
但是,必须正视建筑领域用工乱象是农民工工资频频被拖欠、乃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劳动合同缺失诱因,一旦这一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不仅法院在受理相关案件时立案有难度,而且责令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用工合同也不在法院的职责范畴。可见,要保证法院在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上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必须扫除用人合同大面积缺失的问题。这方面还需各地住建、人社等部门不遗余力地尽心尽力,做好日常性检查和突击抽查,对所有用人单位实施全覆盖式普查,坚决不让不与劳动者签订用工合同的现象继续存在。还有,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国务院作出的一项行之有效的防欠薪办法,各地不能不加执行或执行不到位,让其变味失去其应有的预防和保障功能。而在劳动纠纷仲裁上,也希望大大缩短执法调查和调处的时限,最好从原先的60天缩短到一个月。可以说,打通农民工被欠薪法律诉讼前的“一公里”,不仅是提高法院立案受理效率的必要,也是减少因为被欠薪而增加农民工维权成本的必然。
这次通知明确,对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劳务报酬纠纷,以及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涉农民工劳动争议纠纷,依法运用先予执行程序、简易程序和小额速裁程序等,快立、快审,提高审判效率。对适合以调解方式处理的案件,综合运用诉前调解、委托调解、邀请调解等多种方式,督促企业及时依法履行法律义务。对群体性或涉案金额较大的案件要挂牌督办,统筹处理,防范引发重大风险。相关诚信系统应尽快建立相应的黑名单制度,对恶意欠薪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严厉惩处。这里,我们看到了最高法对涉及农民工工资有案必立和有诉必理的决心和措施,但也同样需要之后的“一公里”被打通。周稀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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