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党选 郭华
在网上接连听到或看到关于青少年自杀或杀人的消息,原本鲜活的生命竟被自己无情地摧折或者摧折了别人,就总有说不出的痛心滋味挥之不去。鲁迅先生曾说“自杀是卑怯的行为。”当一个人连死都不怕的时候,他为何还怕活着呢?活着又有什么能让他“卑怯”到慨然就死呢?
在慨叹惋惜之余,我常常想一个心智尚不成熟的孩子是受了多大的委屈才能对自己的生命下手,或者心中聚集了多少怨气才敢向他人伸出罪恶之手,当然也许还有尚不深知生命之可贵可惜的,或者还有经不住社会不良影响的迷惑诱导的,在这些主要原因和特定诱因的综合作用下,悲剧就出人意料地发生了。
无论出于什么样的原因,一个正值花季的青少年漠视生命甚至戕害生命都是大错特错的,秦汉儒学者所说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恐怕不仅仅是在宣扬孝道,也是在强调人对生命应有的尊重和责任。那么,作为学校和家庭应如何强化青少年生命教育,促使青少年从小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从而由衷地热爱生命、尊重生命并敬畏生命、珍惜生命呢?
首先应该帮助青少年构建正确的生命观念。汉代大史学家司马迁的《报任安书》中有一句掷地有声的话叫“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这既是司马迁对历代英雄人物的高度概括,更是对自己坎坷人生的直抒胸臆——他之所以辱受宫刑,残躯苟活,正是因为编撰史书的志向尚未完成。生老病死人之常也,讳言死亡并不能避免死亡,因此要积极唤醒青少年的生命意识,教育引导青少年正确认识生命和死亡,进而热爱并珍惜生命,追求生命价值与意义。其次要引导青少年树立崇高的人生理想。“百学须先立志”,崇高的理想是支持人生远航的坚实船舵,一个树立了崇高理想的人才能步伐坚定,才能持之以恒,最终学有所成、人生有为。周恩来的“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苏轼的“发愤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等都是最好的例证。同时要鼓励青少年享受高尚的生活乐趣。青少年正值发育身体、塑造人格、形成品质的关键时期,近朱则赤,近墨则黑,因此要鼓励他们大力参与健康、积极、向上的艺术、体育和实践活动,接受“真善美”的陶冶与锤炼,远离那些消磨意志、腐蚀灵魂的“虚幻世界”和“靡靡之音”。
抓好青少年生命教育,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在研究制订课程方案及标准、编写教材及教辅资料、出台管理制度、指导意见及考核办法中都应有明确、具体、可行的要求与措施。各级各类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组织实施当中更要精确定位,精准施策,根据不同学段年龄的学生思想、心理特征确定生命教育的标准要求和方式方法,通过课内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专题教育与学科渗透相结合,道理灌输与活动熏陶相结合,让生命教育真实有效地发生并发展。学生家庭更要为孩子传输正确的价值观念,营造和睦的人伦关系,并以身作则树立学习榜样,只有这样才能使学生将在校学到的正确道理和切身感受的社会现实充分结合,相互印证,互为补益,真正做到学而有用、学而可用,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在教育理念和育人方式改革不断加快的今天,如果我们的学校和家庭仍然固守“成绩第一”“升学至上”的老旧观念,而不去挖掘教育唤醒、弘扬、践行人性之真善美的作用和意义,那恐怕就与“立德树人”的教育初衷相左相远了。 (E)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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