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水是我国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第一杀手”。一面是主管部门预警频发、学校安全教育紧抓,另一面是各地事故屡发、校外遭遇风险难控,真正有效遏阻“第一杀手”仍需多方形成监管合力。
5人都不会游泳
学校曾开展防溺水教育
记者采访了解到,孩子出事的水塘,属自然形成坑塘,水面面积500平方米左右,大部分为0.5米的浅水区,水深2-3米的区域有200平方米左右,事发前水塘周边有不止一个警示牌。
“民警调查发现,5个孩子都不会游泳。孩子家长都在本地工作,均不属于留守儿童。”沧州市献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李长青介绍,事发水域不深,水质也比较清澈,但5月水温还是比较低的,救援人员都是成年男性,他们反映下水后时间长了受不了。
当地教育部门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事实上,为应对今年“五一”假期学生溺水风险,4月2日前后曾组织各学校在课上观看防溺水教育视频,节前两次发出《致家长一封信》,5月全县多次安排安全教育活动,但还是发生了这样的悲剧。
“第一杀手”屡屡作案
遏阻需形成合力
据国家卫健委和公安部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有5.7万人死于溺水,少年儿童溺水死亡人数占总数的56%,平均每天有88个孩子因溺水死亡。溺水是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第一杀手”。
业内人士认为,无论是在中小学还是大学阶段,设置游泳教育内容都具有现实意义。但通过该案调查发现,目前基层“防溺水”工作的主要目标仍是让孩子“远离水”——课上教育孩子们要“远离水”、课后各种形式告知家长要让孩子“远离水”,存在只能“堵”无法“疏”的矛盾。
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律师潘珂骅表示,未成年人自控能力弱,在“防溺水”工作上监护人、政府、学校等需要形成监管合力:一是创新安全教育方式方法,通过开展震撼教育、观摩现场等形式让学生“入脑入心”;二是多措并举做家长工作,避免以签订责任书等“形式主义”做法代替监督管理;三是打造安全防护体系,排查处置河湖坑塘安全隐患,实现多方人员齐抓共管。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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