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候选对象(4个)
内设处室15个,下设义城监狱、合肥市戒毒所和3家事业单位,管辖9个县(市)区、4个开发区司法行政工作。 2011年以来,该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整体工作水平实现全面发展和提升。在省厅年度综合考核中,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前列,先后有40多项业务工作受到省厅表彰,10多项工作获得全国表彰。监狱连续17年无罪犯脱逃,戒毒所15年实现“四无”,长丰做法在全国作经验交流,率先实施“点援制”,建立1800多家“新市民工地普法学校”,公共法律服务纳入市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安徽省巢湖监狱狱政管理科
正科级单位,科室现有6名工作人员。2011年荣获集体三等功,2013年荣获集体二等功。 2011年以来,克服诸多监管困难,深化“三共”建设,突出柔性执法和监组管理,推行走动式、网格化、差别化管理,推进“一对一”会见管理模式,提高严管集训成效,强化罪犯行为养成,建立罪犯矛盾调处机制,加强重点人排查管控,有效提升监狱“三防”水平和基层基础工作水平,罪犯改造秩序持续稳定,安全管理持续强化。监狱实现连续15年保持安全稳定。
安徽省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三大队
现有民警12人,常年收治戒毒人员120余人。作为全省男性未成年戒毒人员收治专管大队,该大队积极打造“三个品牌”促进科学戒治,筑牢“三道防线”保持安全稳定,实施“三项制度”打造过硬队伍,成功教育戒治了一大批戒毒人员。先后荣记“集体二等功”1次、“集体三等功”4次。大队参与实施的“安徽广播电视台主持人团队帮教未成年戒毒人员”、“全国律协和省律协未保委为未成年戒毒人员打造‘金饭碗\’”等事例连续入选2014、2015年度“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
安徽省马鞍山市法律援助中心
正科级单位,现有职工8人。近年来,中心始终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通过不断拓展覆盖范围、着力完善便民服务措施、全程实施案件质量监管等举措,有效推动了全市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全市建立了7个法律援助中心,48个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551个村居法律援助联系点,并建立了81个部门行业工作站。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开通全市法律援助网和微博、微信公众号,提供网上咨询和受理申请服务。积极推行专业化分工和点援制相结合的案件指派制度,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讨论、全程跟踪、重点督办。
二、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候选人
张文博安徽省白湖监狱管理分局第三十八监区副监区长
男,198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2006年10月参加工作。荣获2013年度“全国监狱劳教(戒毒)工作先进个人”,2014年荣立个人三等功。该同志长期扎根基层一线,多次受命承担监狱险重难任务。他公正执法、倾情施教,冒着极大传染风险,教育改造结核病犯。在他主管结核病康复分监区4年间,没有发生1起在押病犯死亡事件,3名分局重点挂牌攻坚顽危犯得到成功转化,197名罪犯病愈后回归社会。他探索创新出一套结核病分监区管理模式,有效推动了结核病犯的规范管理。
赵元海安徽省九成监狱管理分局出监监区科员
男,1963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1984年12月参加工作。2014年被评为九成分局优秀共产党员,2015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16年入选“忠诚干净担当”安徽司法行政典型人物事迹展播。 32年来,赵元海一直在基层分监区从事罪犯教育改造和管理工作。他深入罪犯现场,始终坚持直接管理,对所管理的罪犯情况了如指掌,多次在九成分局举行的“无名册点名”比赛中获得第一名。他坚持为罪犯上教育课,受教育罪犯数万人。他坚持因人施教,从不放弃一名罪犯,先后成功教育转化100多名顽危犯,数千名罪犯从他那里回归社会成为守法公民。
王道银安徽省宝丰强制隔离戒毒所金宝大队副大队长
男,1968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1989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荣获个人二等功、三等功、省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省司法厅直系统“群众满意书记”等多项荣誉。从警27年来,每次面对组织安排的急难险重任务,他都毫无怨言。他先后在7个岗位工作,在每一个岗位上都以忘我的敬业态度俯首拉重车,勤奋苦耕耘,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他依法公正,用真情和真心教育转化了数以千计的劳教、戒毒人员,为戒毒事业的转型定型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他关心青年民警成长,关爱单位职工,对自己严格要求。
王斌芜湖市法信公证处副主任
男,1971年5月出生,无党派,一级公证员,安徽省公证业务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先后荣获全省优秀公证员、“2013安徽司法行政年度榜样人物”。他是全省精通理论、精湛实务的专家型公证员,是处理复杂公证实务的能手,特别在大型专用设备提存公证、国有土地使用权电子挂牌现场监督公证等实务领域勇于开拓创新,为政府重点工程建设方面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他所办理的许多公证成为全省典型公证案例,他的公证论文多次荣获全国奖项。
三、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候选人
陈贤(女)安徽天定律师事务所律师
女,1972年8月出生。先后被评为2014年度、2015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优秀援助律师,2015年度中国十大正义人物。该同志2014年至2016年连续3年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活动,先后前往西藏、内蒙、新疆开展志愿服务。在边疆援助期间,陈贤克服高寒、缺氧、生活条件差、环境恶劣等因素,克服远离亲人的孤独,把边疆同胞当成亲人,用法律专业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在西藏和内蒙古两年时间内,她办结案件138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300多万元,开展法治宣传数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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