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目前开征的主要税种有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遗产和赠与税、社会保障税、关税、道路税、不动产税、土地税、消费税、不动产转移税等。现就其主要税种简介如下:
一、公司所得税
1、纳税人
捷克公司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居民纳税人指在捷克共和国注册的企业。
2、征税范围
捷克居民企业应按其全球业务收入缴纳公司税,非捷克居民企业应按其在捷克境内收入缴纳公司税。
3、税率
捷克公司所得税税率为19%。
4、应纳税所得额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项目包括产生、保证、保持所得所发生的费用;固定资产的税收折旧;无形资产的税收折旧;公司经营活动有关的保险;各种规费;改善雇员工作条件的费用;自然灾害造成的亏损和损失等。
不能扣除的项目主要包括贷款分期付款、投资费用、股息、罚款、董事费、空气或水污染基本费用的附加费等。
发生亏损的可向后结转7年。
5、其他规定
资本收益如股息、所欠债券、存款账户及契约的利息需缴纳15%的预提税。但也规定了部分的免税收入。
二、个人所得税
1、纳税人
捷克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在捷克共和国拥有住所或在相关的自然年内在捷克逗留超过183天的个人视为居民。
2、征税范围
捷克居民需为其全球的收入缴纳所得税。非居民仅需为其在捷克获得的收入缴纳所得税。
3、课税对象、税率
应纳税所得包括独立个人劳务所得、小型企业所得、租金所得、股息、利息、年金及其他所得。
4、税率
捷克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9%。
5、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每年允许一定的金额作为个人扣除额。
捷克个人从资本交易中获得的利润作为纳税人正常所得的一部分纳税。但出售拥有期超过3个月的股份联合公司股票所获收益可免缴个人所得税。
三、增值税
增值税在国内商品的供应、不动产的转让、服务的提供包括权利的转让及使用和商品的进口环节进行征收。
增值税有两个税率,分别为基础税率20%和低税率10%。20%的税率主要应用于商品供应及大部分的服务除某些例外,而10%的税率应用于特定服务及某些商品如食品和医药产品。
四、其他主要税种
不动产税是对位于捷克境内的建筑物、建筑结构及土地征收的税项。缴税人需为地产的实际拥有者或使用者。税率由地产的大小、品质、类型和地段决定。
遗产税和赠与税是企业在无偿得到财产时应缴纳的税项。
财产转让税是财产转让时以官方估价或实际价格两者中的较高者为对象,按3%的税率缴纳的税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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