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平凉市泾川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与太统——崆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联合在保护区猴子沟放飞了被非法贩运的13只国家二级濒危野生保护动物。
据了解,12月14日凌晨3时许,泾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泾川县高平检查站路查时,查获一辆装有国家二级濒危野生保护动物的红色夏利车,遂将该车依法查扣,当场缴获隼9只、猫头鹰4只。经专业部门鉴定,这次查获的13只野生动物中,其中隼是鸟类的一科,翅膀窄而尖,嘴呈钩曲状,背青黑色,尾尖白色,腹部黄色,饲养驯熟后,可以帮助打猎,也称“鹘”,属国家二级濒危野生保护动物。猫头鹰属鸮形目,头部宽大,嘴短而粗壮,前端成钩状,头部的羽毛排列着,总数超过130余种,大部分为夜行肉食性动物,同属国家二级濒危野生保护动物。
据悉,太统——崆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今年以来先后救助受伤的“大白鹭”、“红腹锦鸡”等国家二级以上濒危野生保护动物23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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