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3月19日
发布媒体:《钱江晚报》
今后,如果您发现自己所住的小区旁多了一个停车场,请不要惊讶。近日,记者从杭州市有关部门获悉,由市建委拟订的《杭州市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停车场(库)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可以预见的是,以后,我们身边的停车场(库)将会渐渐增多。
值得注意的是,这份《意见》适用于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等目前停车矛盾最为严重的五个城区(以下简称五城区)。
《意见》中明确,社会力量投资停车设施项目是指境内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建设的各类停车设施项目,以及境外投资者投资建设的各类停车设施项目。
这里头包括两类:(一)新建项目。指社会力量按照规划要求选址建设的专门提供停车服务的各类公共停车场(库)、建筑超配建部分的公共停车场(库)等。(二)改、扩建项目。指企业对现有停车场所进行改造新增部分的停车场(库)。包括对现有企业、住宅小区改扩建的公共停车场(库),以及社会资本对政府、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公共停车场(库)的改造等。
对五城区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且符合条件的停车场(库)项目,按照规定补助程序,根据停车设施类别给予定额资金补助,资金来源由市、区各承担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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