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危房翻建,对于生活在老城区的居民来说,是不少家庭必须要面对的问题。那么如何翻建才符合相关规定呢?今起实施的《城关区危房翻建管理办法》明确指出,辖区城市居民和两山农民要进行危房翻建,必须领取到“一表两证”和坚持“原地址、原面积、原层数”这三个原则,凡发现无证或私自越界、加层和超面积建设的,监管部门将会依法予以强拆。
据城关区建设和城管部门负责人介绍,随着近年来老城区改造步伐的加快,难免有少数人以“危房改 造”为借口,以抢占拆迁面积谋取私利为初衷,私自改扩建房屋甚至违法建房。因此,为了从根本上杜绝私搭乱建之风,城关区政府在日前出台了《危房翻建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城关辖区居民包括南北两山的农民,今后翻建房屋都应遵守这个办法。同时也列出了10项不予受理的范围:现宅基地已划入建设征用范围的;因审定规划而需要拆迁的居住区点;拟建二层(含二层)以上的住宅;在高新开发区范围内的; 未经审批自行先拆先建的;翻建房屋处于地质灾害隐患范围内的;不符合消防等部门审核要求的;没有审批手续或资料不全的,以及存在土地和产权纠纷的。
据悉,房屋翻建审批工作由城关区建设局负责,任何翻建市民都必须具备“一表两证”才行。所谓“一表”,就是《城关区危房翻建申请表》。申请人须持有书面申请、土地权属证明材料、危房现状照片、 拟翻建住宅地形图以及户口本、土地证、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向户籍所在社区(村委会)提出申请。 由社区对房屋合法性进行确认后,发放《城关区危房翻建申请表》并报街道办事处复核,办事处收到《申请表》后,街道通过再次派专人实地核查后,递交给国土和建设部门审批。城关区建设局在对“危房”进行确认后,会给申请人发放《城关区住宅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现状地形红线图。待工程完成并经过核实,再发放《住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时翻建的危房才算合法合规。
城关区建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防止审批翻建中出现弄虚作假现象,危房翻建管理办法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各职能部门人员在审批、监管中不认真负责、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将由纪检监察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房屋翻建申请人在开工建设前,要将《城关区住宅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四联单、现状地形红线图等分别送国土局城关分局、区执法局各一份进行备案。而且翻建必须遵守“原地址、原面积、原层数”这三个原则,否则有关部门不仅不会发放“两证”,并对私自盖起的越界、加层和超面积房屋,将由建设部门会同城管、街道等单位进行强拆。与此同时,对已领取了《住宅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六个月后仍未开工又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施工许可证也将自行作废。
新闻推荐
【本报讯】 为了进一步做好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迎检工作的宣传,近日,西固区福利路街道工农村社区开展了“铲除牛皮癣,洁净我家园”的...
泾川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泾川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